市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,各区防控指挥部:
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,体温检测是疫情防控的第一关口。红外额温计作为非接触式体温测量仪器,因具有无需直接接触人体、测温效率高、使用便捷等特点,在此次疫情防控中广泛应用于人体体温初筛。在正确使用红外额温计时,专家提示除严格按说明书操作外,还要注意以下几点:
一、应在“体温模式”下测量,并选择单位为摄氏度(°C)。
二、冬季在室外进行测温时,测量间歇应立即对额温计采取保温措施。
三、测量环境温度应尽量稳定,远离风口等地点。
四、额温计探头必须清洁,被测人额头干燥无遮挡。
五、应测量被测人员的额头部位,探头对准额头(正中央、眉心上方),距离额头表面1—5厘米(具体以说明书为准)。测量时保持1—2秒,听到提示音(或者振动)后完成测试,读取示值。
六、测量车内人员时,应该让司机提前摇下车窗,降低车内温度。测量距离额头表面1—5厘米(具体以说明书为准)。
七、长时间处于低温环境的人员,额头表面温度会暂时降低,应让被测人员体温稍待恢复后再行测量。
八、红外额温计只适用于体温快速筛查,如果测量示值显示体温异常应进行复测,当怀疑被测人员有发热时,应使用玻璃体温计进一步测量确定。
九、对红外额温计测量准确性有怀疑的,建议采用玻璃体温计与红外额温计同时对同一人进行测量比对,若测量值之差超过±0.5°C,可送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进行校准,也可直接送到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研究院进行校准。
请各区各单位认真部署,落实到位,提高基层和一线使用人员知晓率,确保正确使用红外额温计。(24小时联系电话:022-23009329)
市防控指挥部
2020年2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