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、各成员单位,各区防控指挥部:
按照市防控指挥部领导同志要求,现将《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暂命名事宜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
市防控指挥部
2020年2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