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区防控指挥部,有关单位:
为指导我市卫生健康、教育、民政、文明办、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、残联等部门及心理健康相关学会、协会等社会组织进一步加强社会心理服务,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心理援助热线工作,现将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制定的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心理援助热线工作指南》转发给你们,请参照执行。
附件:
市防控指挥部
2020年2月10日